本服务等级协议(SLA)约定 KRISP 网络服务的可用性承诺与未达标时的赔付标准,适用于全部住宅 IP、站群服务器与独立服务器订单。本协议是《服务条款》的组成部分。
一、定义
「月度可用率」:自然月内,服务实际可用时间与应可用时间的比率。「服务不可用」指:因 KRISP 侧原因(网络链路、机房电力、硬件、路由策略),导致您所购 IP 无法被三个探点中的两个以上连通(ICMP 丢包 100%),或服务器网络中断无法远程访问。计划内维护、您侧配置问题不计入不可用时间。
二、可用性承诺
我们承诺 99.9% 的月度网络可用率,对应每月不可用时间不超过 43 分 50 秒。节点带宽水位、实时状态可在网络品质与服务状态页查看。
三、赔付标准
| 月度可用率区间 | 当月不可用时长(参考) | 赔付比例(当月服务费) |
|---|---|---|
| 99.9% 及以上 | ≤ 43 分 50 秒 | 不赔付 |
| 99.0% - 99.9% | 43 分 50 秒 - 7 小时 18 分 | 10% |
| 95.0% - 99.0% | 7 小时 18 分 - 36 小时 | 25% |
| 低于 95.0% | > 36 小时 | 50% |
赔付以「账户余额」形式返还,可用于续费或新订单抵扣;单笔订单单月赔付金额不超过该订单当月实际支付费用,累计年度赔付不超过年度实付总额。
四、不可用时间认定
- 以 KRISP 监控系统三探点记录为准,您亦可在工单中提交第三方拨测截图作为补充证据;
- 网络抖动、延迟升高但未完全不可达的,不计入不可用时长;
- 同一时段多个 IP / 服务器同时不可用的,按同一事件计算,不重复累计。
五、除外情形
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不计入不可用时间:
- 计划内维护(提前 48 小时通知,且安排在业务低峰时段);
- 您自身配置错误、程序故障、欠费到期或违规被处置;
- 针对您的资源遭受 DDoS 攻击后我们按策略实施的必要隔离与清洗;
- 您提交更换申请、重装系统等主动操作期间;
- 不可抗力(自然灾害、战争、政府行为、骨干网国家级故障);
- 第三方平台(上游 BGP 对等、域名注册局、公共 DNS)的故障。
六、赔付申领流程
1. 在事件发生当月结束后的 10 日内,于「会员中心 → 我的工单」提交赔付申请,注明订单号与事件月份;
2. 我们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算,并在站内信中同步核算明细;
3. 核算通过的赔付金额以余额形式于次月 5 日前到账,可用于续费或新订单;
4. 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通知后 7 日内补充证据申请复核。
七、其他约定
7.1 本协议未列明的事项以《服务条款》为准;试用、体验价(如 ¥9 体验套餐)不参与 SLA 赔付。
7.2 企业定制方案可在合同中约定更高等级的 SLA 与专属赔付条款。
本页面最后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,KRISP 首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保留解释与修订权利有疑问?查看帮助中心 →